長安城。
日頭高照。
太常寺后院,一排房舍中,隱隱傳出女子的哭聲,聽著好不凄冷。
“他娘的!沒完了!”
一名小吏罵罵咧咧的走進后院,用木棍狠狠抽了一下房門,發(fā)生“哐”的一聲巨響。
屋內的人似乎嚇了一跳。
嚶嚶泣泣的聲音戛然而止。
“哭什么哭?都覺得自己冤枉嗎?告訴你們,能發(fā)配到教坊的,家里就沒有一個干凈的!”
小吏背著手,在一個個房屋門口踱步,嘴里教訓道:“不管你們以前是官家小姐,還是誥命夫人,到了這,就要按這的規(guī)矩來?!?
“你們的男人犯了罪,圣人仁慈,見你們孤兒寡母,才繞你們一名,從此以后,你們只是伎人,明白嗎?”
“忘記你們以前的身份?!?
“明天你們被送去教坊,要好好排練樂舞,因為被陛下看中,是你們唯一的出路......”
這就是唐朝的教坊。
叫“教坊”,不叫“教坊司”。
隸屬太常寺,太樂署,置內教坊于宮側,有專職博士教習樂舞,朝廷發(fā)工資。
人員由男女藝人構成,以及姿色才情超群的女伎。
(此伎非彼妓)。
唐朝教坊中,真正的主人只有一個,那就是帝王,所以只需要獲得皇帝青睞就行。
“得其幸者,謂之十家,給第宅,賜無異等?!?
就是被皇帝寵幸過的,仍舊在教坊中供職,不能列入妃嬪,沒有官家名分但是生活富裕不遜色宮廷。
此時唐朝的教坊。